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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林梓安已向法院承認 (跟隨者情何以堪)

她的信徒 情何以堪!

桃園地院裁定書 109年度桃簡字第1430號(第一頁29行)【1.林梓安經通知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經本院詢問後,已否認此情,並辯稱:台灣民政府在原領導人即訴外人林志昇去世後就已分裂,原告所稱經國路房屋為林梓安之個人財產,原告所謂以該處為據點的台灣民政府組織,也只是台灣民政府的舊成員有時在該處聚會,討論林志昇生前對於台灣地位的法理論述,但這只是私人聚會,林梓安也沒有所謂代表或管理的地位可言(見本院卷第38頁反面),是本件被告是否為具當事人能力之非法人團體,已顯有疑義。】

原來林梓安叛離後的一年多來 他的跟隨者在桃園經國路908號12樓(w大樓總部)的所有活動都是私人聚會 前秘書長林志昇的法理革命去哪了? 林梓安自己否認是集團領導人 那請問你的跟隨者是跟隨誰呢?

跟隨林梓安的同心們呀~這個人以前在照顧他自己的母親時 最後把母親的財產全部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終遭兄弟姊妹聯合提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重訴字第261號) 現在一樣的手法 照顧林志昇最後照顧到民政府的公產變成他的私產 也終遭同心們聯合提告 如出一轍。(而他是一個人? 還是一個團隊呢? 請跟隨他的同心自己多觀察留意。)

 

2021(令和3)0524 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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