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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聲明 2016-07-12 20160712 台灣民政府 聲明

南海國際仲裁台灣民政府立場

二戰結束以後,原屬大日本帝國天皇的南海,受到舊金山和約的約束,南海主權問題在東南亞各國紛紛擾擾情況下,荷蘭海牙國際仲裁庭終於在2016年7月12日下午五時公布南海主權仲裁案判決結果,菲律賓贏了,中國跳腳。南海主權仲裁案是菲律賓在2013年向國際仲裁庭提交上訴,挑戰中國在南海的主權主張與擴張行動。中國自訴訟提出之始,便鴨霸的片面決定定調「不接受、不參與和不承認」任何裁決。美國當局對中國如此蠻橫提出嚴重警告,並且增派兩艘航空母艦以及戰鬥群因應。

台灣民政府呼籲:南海主權爭端周邊各國應尊重《聯合國憲章》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原則與精神,自我克制,維持南海區域和平穩定現狀,避免採取任何升高緊張情勢之單邊措施。在平等協商基礎上,相關國家都應該共同促進南海區域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對台灣而言,仲裁案宣布太平島為「太平礁」,讓台灣當局跳腳。事實上,以land features來定義領土,的確會挑戰主權行使範圍,但是不會挑戰主權。國際法庭對於仲裁的"標的"是島或是礁,要從海床的地貌起伏延伸來判定,因此,太平島被判為太平礁一點也不意外。只是如果按照海牙法庭這次對島或礁的標準去要求全球,只怕太平洋地區許多國家都不應該存在。局勢已經演變到讓流亡中華民國再也沒有模糊空間,中國在台的代理人蔡英文集團的動作擺明就是要和國際法對著幹。

台灣和南海諸島之關係有歷史淵源:
a. 1939年3月30日大日本政府已經將新南群島編入日本台灣高雄市,歸臺灣總督府管轄。b. 1939年4月18日大日本政府發佈「官報第3683號」,其中第720頁載明「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總稱新南群島」,編入日本台灣高雄州高雄市,歸臺灣總督府管轄。c. 1945年4月1日大日本政府施行大日本帝國憲法於台灣全島,將包括新南群島之台灣正式編入日本,完成內地延長。d. 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依第2條(f):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 title and claim to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to the Paracel Islands. 日本政府放棄對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之一切權力、權利及主張。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規定:日本政府不得管轄台灣;而第2條(f)則是規定日本政府不得管轄新南群島。然而和約並無規定日本天皇所親自任命之臺灣總督不得管轄新南群島。

政治應該要模糊,可是法律應該要釐清,戰爭是政治的手段。不想釐清、未釐清或是無法釐清的法律就是戰爭的藉口。台灣民政府就南海案裁決:判定中國對南海主張的歷史權力沒有法律依據。台灣民政府支持這項判決,應該視為最終法律裁定且具有約束力,對於達成和平解決南海紛爭的共同目標,具有重大的意義。

台灣民政府 中央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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