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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告 2020-12-03 20201203「510保釋金」作業公告

2020令和021204 "民事委任書" 格式暫緩下載填寫 等待下禮拜12/7日後 與法官確認"民事委任書"內文 再行通告作業。


2020(令和2)年12月03日 510保釋金 作業公告:

因應法院要求於2020年12月1日前補送新台幣一千萬元所有集資人員授權書之證明 已於昨日(2020/12/01)民事開庭完成繳交授權書相關事宜 法院法官與具保人葉先生及510保釋金發還委員會代表黃先生於交叉詢問之後 達成共識要項如下:

  1. 一千萬元具保人葉先生立場堅持之論述:因一千萬元保釋金集資人員眾多 又因目前團體分裂 眾多集資人意見不合 如一千萬元保釋金直接匯入具保人葉先生本人之帳戶 而又無集資人名單資料做為發還依據 可預見日後絕對被眾多集資人員騷擾或提告 將永無安寧之日 故堅決拒領一千萬元保釋金。

  2. 行政主席 蔡  財源 認知發還一千萬元保釋金事態之嚴重性 必須儘快解決此問題 即責令成立「510保釋金發還委員會」公平公義處理此事 並由黃長成委員負責代表。這些保釋金皆是同心們的辛苦錢 因林梓安集團不法奪權侵占公產之後 這是同心們目前唯一可領回自己款項之機會 故須謹慎且儘快解決。 

  3. 一千萬元具保人葉先生得知「510保釋金發還委員會」成立後 願意透過法院協調 將一千萬元保釋金直接由委員會領取及處理後續發還事宜。

  4. 民事法庭法院於12月1日總結裁示 如要法院判決背書處理此事 必須一切文件以法院文書格式作業為準 故12月1日所提供舉證之一千萬元授權書必須請集資人全部重寫 以與法院之"民事委任書"格式相符。(須於2021年2月1日前提供補繳給法院一千萬元保釋金集資人員之"民事委任書")

 

- 中央行政秘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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