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聞
中央公告 2020-10-13 20201013「510保釋金」作業公告
2020(令和2)年10月14日 510保釋金 作業公告:
- 於 今日正式成立『台灣民政府510事件保證金管理暨發還審理委員會』其現階段主要運作項目為審理歸還 由台灣民政府同心們集資一千萬保釋金 用於 2018年5月10日 前秘書長(林志昇)被羈押後 10月3日 保釋後審。
- 前秘書長(林志昇)於2019年11月6日 離世 因此進行中的案件已被結案 法院退還一千萬保釋金 故成立『台灣民政府510事件保證金管理暨發還審理委員會』公平公正審理歸還同心們集資的保釋金。
- 保釋金歸還對象 以"前中央辦公室"(水月園中央會館) 保釋金集資人員名單與紀錄金額 為歸還的依據。
- 林志昇及林梓安 因交保釋還後 在法院未歸還保釋金的情況下 已先動用台灣民政府的公產 對某些友好特殊身分關係的同心 先行歸還保釋金 因此這些已先領回保釋金的同心 不在歸還名單內。
- 保釋金歸還不分對象 不管是「林梓安集團」或「洪譽銘集團」的支持者 只要當時有記錄在 中央辦公室 保釋金集資人員名單內 通通無條件全額發還 (完全不需要寫悔過書.切結書.宣示效忠某人某單位等等)
- 保釋金正式辦理歸還作業時間 另行公告 請同心們注意官網後續訊息。
- 保釋金歸還作業的進度、事項、財務紀錄 都可由「台灣民政府 官網」首頁「焦點專欄」裡的『510保釋金管理委員會』頁面得知完整訊息 請多利用查閱。
前日(12日)法院來函通知 繳交裁判費10萬元 於昨日(13日) 台灣民政府 行政主席 蔡 財源 即刻責付財務人員赴銀行繳清 (裁判費由中央吸收) 等候法院撥款 返還保釋金:
- 中央行政秘書處 -
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