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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告 2020-07-04 20200704 政務報告

2020(令和2)年7月4日 政務報告:

台灣民政府主張與立場 經與日方研討後指示 時機已成熟 該是糾正合宜務實的時候 說明原因如下:
關於林志昇於其生前所定調之「台灣民政府的立場」如第1項:「不使用暴力或武力,促使各種方法使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結束在台灣的佔領」及這次被同心誤解的第2項:「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所推動的事務 不合作也不配合」 由於不論第1項的積極對抗 或 第2項的消極抵抗 在現今ROC流亡政府尚擁有公權力之下,完全是空話

在今年年初本想提出修正 但惟恐多年來受到林志昇洗腦的同心們一時無法接受 只好暫時作罷。

今日有許多同心因誤信可以「不合作也不配合」之政治語言 而拒絕繳稅受罰等等及其他不理智的行為。因此擬藉此機會,重新調整台灣民政府的「主張與立場」以務實為宜 改為 「台灣民政府 宣言」。

台灣民政府 宣言

  1. 遵守國際法,包含萬國公法、國際戰爭法、舊金山和平條約。
  2. 日本保有台灣領土所有權,美國握有台灣佔領權。
  3. 美國義務依循國際法,讓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結束在台灣的佔領
  4. 美國責任依循國際法,讓台灣復歸母國日本,實現台灣法理地位正常化
  5. 依據對美華訴訟判決之結果,参照沖繩復歸方式,以回復本土台灣人之日本國籍為優先

 

- 中央行政秘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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